发布日期:2022-11-16  生效日期:2022-11-16
经单位自行申报,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共同审核,拟认定平潭综合实验区退役军人关爱协会1家非营利性组织享受2022-2026年度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2年11月17日起至2022年11月23日止。若对所列单位享受免税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区财政金融局税政处、区税务局所得税科反映。
联系电话:
区财政金融局税政处 0591-23163509
区税务局所得税科 0591-86169872
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2022年11月16日
1、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青岛市房屋征迁项目中推行房票安置的通知(试行)》的通知
5、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取消广东点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6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