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02  生效日期:2022-12-02
沪经信人〔2022〕886号
有关单位:
现就2021年度上海市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21年度在相关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工作的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入围条件。
1.属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软件、高端装备、航空航天、先进材料、新能源等8个重点产业领域关键环节企业,企业自成立以来,获得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企业在本市依法设立满2年。
3.企业经营规范,信用记录良好。
4.在2019至2021年度,企业持续有研发资金投入,且投入规模年均增长不低于5%(2019年6月30日后注册的企业,可自2020年度起算)。
5.在2019至2021年度,企业具备承担市级(含,下同)以上重点项目、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项、获得与主营业务相关知识产权、取得市级以上数字化转型成效等4项条件至少1项。
(二)人才入围条件。
1.在本市依法纳税且信用记录良好。
2.2021年度的工资薪金达到30万元及以上,或者超过所在企业2021年度平均工资薪酬的1.5倍。
3.承担企业关键或者重要岗位的工作,包括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岗位核心骨干等,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占比不超过总奖励人数的20%。
4.2021年度,未享受本市其他同类人才政策。
三、奖励人数及金额
(一)奖励人数。
1.软件、高端装备、航空航天、先进材料、新能源等产业领域企业,其申报人数最高不超过申报奖励上一年度末在册员工数的3%(奖励人数不足5人时,可申报5人),且不超过20人。
2.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产业领域企业,其申报人数最高不超过申报奖励上一年度末在册员工数的5%(奖励人数不足5人时,可申报5人),且不超过30人。
(二)奖励金额。
奖励金额根据奖励对象工资薪金,按照一定规则计发。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地址。企业可登陆市经济信息化委门户网站(http://www.sheitc.sh.gov.cn/)“利企服务”版块“人才奖励”专栏,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企业奖励资格、奖励方案申报工作。企业可在系统通知公告栏查阅最新版系统填报说明。
(二)申报时间。自2022年12月6日起至12月21日16时止。申报截止后系统将关闭填报功能。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12月2日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公告
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工作的通知
4、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印发《上海统计系统减轻企业报表填报负担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5、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本市市场监管领域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