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09  生效日期:2022-12-09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2]45号)关于社会保险举报奖励相关工作要求,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北京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yjzj@rs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清风路33号院4号楼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12333
4.传真:010—55585334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9日
附件1:《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2:《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1、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
4、云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24年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网络在线继续教育费用报销方式的通知
5、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2023年江苏省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联合检查情况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