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02  生效日期:2022-12-02
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税务局及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并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备案,海南翰洋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573家企业通过2022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见附件),发证日期为2022年10月18日,有效期3年。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要严格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规范管理,履行有关义务。
特此通知。
附件:海南省2022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22年11月30日
1、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
2、关于印发《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3、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引育高能级主体构建充满活力的产业生态若干措施》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