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12  生效日期:2022-12-12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土地增值税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公告》(2022年10号)要求,我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全市销售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其他类型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拟统一确定为2%。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9日。
信函方式: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地址: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157号,邮政编码257000。
联系电话:0546-7158028
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
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
2022年12月12日
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关于转发促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公告
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州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广州市高端班] 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5、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工作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