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23  生效日期:2022-12-23
浙注协〔2022〕169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以案释法,加强警示教育,提高执业人员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我会根据执业质量检查真实、典型案例,组织编写了《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典型案例》(详见附件),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引以为戒。
附件: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典型案例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12月23日
1、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青岛市房屋征迁项目中推行房票安置的通知(试行)》的通知
5、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取消广东点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6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