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28  生效日期:2023-01-01
税委会公告2022年第11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关税职能作用,统筹发展与安全,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2023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2年12月28日
相关附件:
附件-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pdf
附1 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pdf
附2 部分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表.pdf
附3 部分冻鸡产品最惠国税率调整表.pdf
附4 关税配额商品税目税率表.pdf
附5 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实施税率表.pdf
附6 出口商品税率表.pdf
附7 进出口税则税目调整表.pdf
1、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7年)》
2、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处理的意见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