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1-05  生效日期:2023-01-05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修订情况,现需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网上申报功能进行升级改造;自2023年1月1日起,电子税务局、客户端、@深税暂停受理2022年及以后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企业如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的,可在办税服务厅办理),恢复受理时间将另行通知,请您持续关注我局网站和公众号的通知公告。 关于延期受理申报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日
1、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税务系统行政复议简易程序办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5、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12366热点问题2024年第4期[上半月]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