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提升网上办税一体化水平,我局近期拟将增值税发票开具功能逐步整合到青岛市电子税务局,需由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为发票开具人员授予“开票员”身份。
为保证网上办税功能一体化升级后您开票顺畅,您可以从1月4日开始,提前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开票员”授权操作,详见操作指引。
附件:新增开票员操作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3年1月4日
2、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7年)》
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处理的意见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