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30  生效日期:2022-12-30
粤注协〔2022〕241号
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粤注协〔2021〕261 号)规定,我会完成了2022 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编制工作并经公示,现将《2022 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150 名信息》《21个地级以上市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列信息》以及《事务所“专精特”业务情况》予以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2022 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150名信息
2.21个地级以上市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列信息
3.事务所“专精特”业务情况
4.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12月30日
1.2022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150名信息.pdf
2、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4、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有关信息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