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1-05  生效日期:2023-01-05
内政字〔2022〕129号
赤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2022年上半年疫情期间中小企业房产税减免事宜的请示》(赤政发〔2022〕20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免征赤峰松山万达广场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和阿鲁科尔沁旗天山百货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月至6月房产税合计1370410.78元。具体免税企业名称、免税金额及免税期限见附件。
二、在具体执行中,如免征房产税金额与附件所列免征金额有差异,以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金额为准。
三、按照本批复免征的房产税,在批复下达前已经征收入库的,可抵减以后纳税期应纳房产税或办理退库。
附件:赤峰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房产税免税金额和免税期限汇总表
2022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赤峰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房产税免税金额和免税期限汇总表
1、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青岛市房屋征迁项目中推行房票安置的通知(试行)》的通知
5、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取消广东点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6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