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1-13  生效日期:2023-01-13
苏建科〔2023〕10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3日
附件:江苏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1、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
4、云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24年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网络在线继续教育费用报销方式的通知
5、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2023年江苏省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联合检查情况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