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13  生效日期:2022-10-13
庆税稽一结〔2022〕33号
符松亮:(纳税人识别号:230606********4418)
经我局于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7月19日对你(单位)(地址:身份证号码为230606********4418)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期间 《关于开展“407”机动车案件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作情况的检查,未发现税收违法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O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1、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税务系统行政复议简易程序办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5、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12366热点问题2024年第4期[上半月]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