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02  生效日期:2023-02-0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文件精神,国家税务总局濮阳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章等规定,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我局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抽取5户企业,由随机抽查对象所属稽查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随机抽查工作。执法检查人员通过计算机摇号的方式从组织实施部门税务稽查执法检查人员分类名录库随机选派产生。
特此公示
附件:2023年度第一批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单.xls
国家税务总局濮阳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3年2月2日
1、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青岛市房屋征迁项目中推行房票安置的通知(试行)》的通知
5、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取消广东点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6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