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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07  生效日期:2023-02-07

阅读量:440 次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2年,青海省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行税收职能,持续推进税务法治建设,切实发挥法治在税收体制改革、提升税收管理效能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树牢法治思维意识

1.坚持思想引领。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税务法治建设全过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紧盯“关键少数”,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局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提升政治意识。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省局党委研究制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方案任务清单及“十个一”措施,以开展“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推动青海税务‘向前看、向前行’”大讨论为抓手,提升全省税务系统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3.强化组织保障。持续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法治税务建设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

(二)全面履行税收职能,服务大局惠企利民

1.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严守组织收入原则,始终把依法依规贯穿于组织收入全过程,坚决守住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2022年,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全省税务系统组织各项税费收入1018.85亿元。

2.不折不扣落实税费政策。扛牢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政治责任,始终坚持“快退、狠打、严查、外督、长宣”五措并举,政策助力稳经济大盘的效益持续释放。2022年,全省税务系统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210.94亿元。

3.深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复制推广23项创新措施,7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部落实。健全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工作协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实现职工共济账户线上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功能。

4.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税务行政许可办理零逾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有效。全面落实121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实现233项“非接触式”涉税事项线上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到9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联网认证“跨省通办”。持续推进“银税互动”,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累计137.03亿元。联合编制《西部大开发区域办税缴费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共随机抽取66户稽查对象,并及时公示。开展“走出去”企业政策服务,解决实际难题16件。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推进重要领域立法。坚持依法立法,全面准确把握《意见》关于精诚共治的要求,严格依照法定权限、遵循法定程序,主动沟通、积极推动省政府修订税费共治保障办法,如期完成立法项目酝酿论证工作,顺利提档至立法重点调研项目。

2.严格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健全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严格排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全省做到走在前、有经验、见实效。2022年共审查税务规范性文件9件,全省税务规范性文件质量不断提升。

3.有效开展文件清理。坚持文件清理常态化,采取日常清理与集中清理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税务规范性文件协调、统一、有效。全年组织开展9次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文件8件,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统筹推进治理效能

1.健全依法决策事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重大决策议事内容目录清单,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内容。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交党委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及有关专家意见建议,全年共召开党委会议30次、局长办公会12次,研究解决疫情防控、退税减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重要工作任务,确保决策内容科学、民主、合法。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水平有效提升

1.严格规范税务执法。依法梳理权责清单,做好权力事项与“三项制度”公示平台的有效衔接,全年公示执法信息32556条。牵头制定甘青两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规范了两省8类52项税收违法事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修订《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积极引入建议书制度,全面推进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制度。

2.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依法落实“首违不罚”清单事项,优化办理流程,2022年全省适用“首违不罚”占不予处罚的75.8%。主动承接税务总局推行的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工作,全程智能化对一般纳税人登记事项进行提醒。曝光12起骗取留抵退税案件,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3.加大重点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六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作用,查处122起涉嫌骗取留抵退税案件。将“双高”人群逃避税、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成品油行业整治等列为行业领域检查重点,促进相关行业规范发展。准确界定涉税失信主体,全年累计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55件。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提升风险快速应对能力

1.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全力统筹疫情防控和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制定新冠疫情应急响应处置工作方案,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逐级建立政策落实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成立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退税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退税减税工作快速响应机制,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市场主体。

2.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强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持续加大防范税收领域重大风险,加强值班管理,健全完善信访机制,妥善处置应对自然灾害、网络安全、涉税舆情管理等事项。

(七)畅通权益维护路径,依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1.多渠道依法保障权益。持续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作用,探索推进“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零距离化解涉税争议纠纷。建设复议案件审理室,深入推行复议案件听证审理方式,全年审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5起,其中撤销1起。

2.畅通涉税投诉维权渠道。构建以12366热线为主体,以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等多种方式为辅助的办税缴费服务投诉受理渠道,持续完善涉税费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坚持“举报畅通,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建立跨区域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

3.加强涉税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省税务系统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持续提升应诉准备能力、有效汲取庭审经验,省局依法参加4起涉税应诉案件。

(八)完善税务监管机制,力促权力运行透明高效

1.推进完善一体化监督。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覆盖至市县税务机关,与地方纪委监委联合执法完善纪税协作机制,推进履职尽责,规范用权。强化监督检查、稽审联动,实现案件查办协同攻关、合力突破。

2.加强执法制约监督。构建“风险识别、风险应对、督审问责、纪检护航、外部监督”的内督外查闭环政策落实监督机制。高度重视检察建议、税务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做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组成应对工作组开展联合处置。以“专项+常态”方式开展案卷评查,持续推进以查促改。将税收执法责任追究与数字人事评鉴有机结合,有效提升税收执法责任考评结果运用水平。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编制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制定青海省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程,省局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7件。积极开展民营企业退税减税工作座谈会、“代表委员走流程”活动等意见征集,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300余条,解答处理税费问题近7000条,纳税人获得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九)建强信息化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建设

1.智能税务精准有力。对纳税人精准管理、精细划型,对不同享受主体做到“分别施策”“精准滴灌”。不断强化税收执法信息化支撑,进一步实现办税流程的统一和税收执法痕迹化管理,推动税务执法由经验式执法向精确执法转变。

2.政务信息共享加快。推动建立涉税费数据资源共享目录和清单,立足省政府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与公安、民政、人社等10个部门的第三方数据共享,为税收共治提供数据支撑,有力解决“融资难”“零跑路”“一窗办”。

3.“互联网+”监管逐步深化。聚焦高风险行业、领域和纳税人,分类实施差异化服务和管理,创新“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动态监管。实行三级联动的税收质量监控闭环工作机制,实现异常数据提前监控处理。创建75个优惠政策落实监控指标,政策落实风险精准应对。

(十)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法治教育

1.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税务人员法治培训力量,组织参加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开展“公职律师”基层行活动、公职律师定期到省局挂职轮训,公职律师参与涉税应诉案件代理,利用税务学习杂志开辟专栏开展“以案释法”。健全全省税务系统江源人才、骨干人才、专业人才、基础人才的培养机制。2022年共开展各类培训42期。

2.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成立“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学习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和党支部学习必学、必测内容,充分发挥宪法宣传周、税法宣传月,以及学习兴税、学习强国、“税务大讲堂”等作用,不断提升全省税务干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的能力。

二、存在问题

2022年,青海省税务局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着力推进数字法治、智慧法治建设,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短板弱项:

(一)税收治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现代化信息管税手段还不够强,提供“精准化”数据支撑和信息服务水平较发达地区还有差距。

(二)税务执法方式还需进一步优化。推进“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中,我省部分地区高素质专业化税收法治人才还比较缺乏,工作开展不均衡,开展质量参差不齐。

(三)法治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在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中,随着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税务执法能力、执法质效、执法素质等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3年,青海省税务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任务新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谋划改革,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发展,运用法治标准评价成效,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一)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税务法治建设始终,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稳中求进,高质量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依法保障国家税款安全、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

(二)持续提升税收治理水平。严格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坚决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聚焦纳税人缴费人诉求,聚焦执法领域主要矛盾,聚焦税收风险预警,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厉查处税收违法行为。深化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持续推进税收共治格局。

(三)持续强化税务执法质效。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快推进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建设。不断拓展税务柔性执法,着力推进“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主动融入推进区域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强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税务法治建设“向前看、向前行”,为税收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3年1月19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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