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09  生效日期:2023-02-09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属于六税两费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以申请办理退税手续,因部分纳税人无法取得联系,仍有部分疑点无法核实退税。
为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请下列纳税人(见附件)及时与我局联系,协助核实六税两费疑点,并完成后续整改。联系电话0731-83683870,联系地址:浏阳市白沙路2号。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告!
附件:六税两费待核实退税清册.xls
国家税务总局浏阳市税务局
2023年2月9日
1、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7年)》
2、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处理的意见
4、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重点国有企业年报审计工作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