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17  生效日期:2023-02-17
上证发〔2023〕32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决策部署,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主板和科创板交易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易规则》(详见附件1)自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发行的首只主板股票上市首日起施行,废止清单中列明的业务规则(详见附件3)同时废止。
二、考虑到市场及会员业务技术准备情况,《交易规则》中此前暂未实施的部分内容继续暂缓实施(详见附件4),具体实施时间由本所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
2.《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起草说明
3. 同步废止的业务规则清单
4.《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暂缓实施条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公告
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工作的通知
4、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印发《上海统计系统减轻企业报表填报负担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5、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本市市场监管领域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