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17  生效日期:2023-02-17
上证发〔2023〕30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决策部署,完善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详见附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1年6月22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1年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1〕46号)、《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标准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1〕48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2.《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起草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公告
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工作的通知
4、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印发《上海统计系统减轻企业报表填报负担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5、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本市市场监管领域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