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22  生效日期:2023-02-22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以及《宁波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甬财政发〔2018〕963号)精神,经审核,确认宁波市北仑区养老服务协会、宁波市北仑“两山”环保基金会、宁波市北仑区社区发展基金会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北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3年2月17日
1、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市会计师事务所科学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建省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