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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河南考区成绩优秀考生授予“金榜考生”证书及开展后续跟踪培养、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1  生效日期:2023-03-01

阅读量:332 次      来源: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豫财考办〔2023〕4号

各有关考生:

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专业阶段考试成绩已经公布,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南省人才战略,培养行业优秀后备人才,河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拟对我省考试成绩优秀考生授予“金榜考生”荣誉称号,并进行奖励及后续跟踪培养,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授予“金榜考生”的基本条件

本次拟表彰考生的初步选拔条件为:专业阶段6科一次通过考生及综合阶段考试成绩名列前茅的考生共计20人。按照自愿参加的原则,在征求考生本人意愿的基础上,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拔。

二、核实“金榜考生”相关信息

省考办依据考试管理系统对“金榜考生”的报名信息、考风考纪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工作鉴定及审核意见。

三、培训、授予“金榜考生”荣誉证书及奖励

为了体现对成绩优秀考生的表彰和培养,省考办对拟授予“金榜考生”荣誉证书的考生进行专题培训,培训结业后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河南考区‘金榜考生’证书”并奖励现金3000元。此外,根据考生个人情况、基本素质、适应能力等适时推荐参加中注协、省注协举办的行业培训和学术论坛等。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河南考区“金榜考生”信息核查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信息核查表报送至省考办邮箱:henankaoshibu@163.com。联系人:王念东,联系电话:0371-65766889。

2023年3月1日

附件: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河南考区“金榜考生”信息核查表

附件: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河南考区“金榜考生”信息核查表.xls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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