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3-06  生效日期:2023-03-0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及其实施细则第六章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税务部门规章相关规定,我局通过“金税三期双随机工作平台”对辖区内重点稽查对象进行随机抽取,现予公布。
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
随机抽查主体: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稽查局
随机抽查对象:本级重点稽查对象中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
抽查方式:金税三期双随机工作平台定向随机抽取
抽查户数:5户
抽查检查所属期间:2020年-2022年
抽查结果:已抽取5户重点稽查对象。
纳税人名称:内蒙古都乐玛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内蒙古家家悦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维多利超市有限公司、内蒙古天使助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市国宏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检查方式:实地检查
检查内容: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人员选派:稽查双随机检查部门随机选派检查人员
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3年3月6日
2、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7年)》
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处理的意见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