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3-13  生效日期:2023-03-1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关于做好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公告工作的通知》(陕税纳便函【2021】59号)要求,现将我市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截至2023年2月28日)》予以公告。
附件:铜川市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截至2023年2月28日).xlsx
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税务局
2023年3月13日
5、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第3号(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