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3-31  生效日期:2023-03-31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通知》(会协〔2009〕51号)的规定,经审核,刁雅婷等89位申请人所报资料符合规定。同意批准刁雅婷等89位申请人(具体名单见附件)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为个人非执业会员,并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刁雅婷等89位申请人请至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会员管理—非执业会员办事流程,按照《非执业会员下载电子会员证操作手册》,自行下载《非执业会员电子会员证》,并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和年检。
特此批复。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新申请非执业会员名单
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关于转发促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公告
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州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广州市高端班] 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5、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工作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