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6-15  生效日期:2018-06-15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要求,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相关规定,我局对原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和原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1)及其文件文本(附件2)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需要适用《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中文件的,在原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原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所属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完成前,按照原文件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附件:
1.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文本
1、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
2、关于印发《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3、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引育高能级主体构建充满活力的产业生态若干措施》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