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5-16  生效日期:2019-05-16
甬金办〔2019〕33号
各区县(市)金融办、各管委会金融工作部门,办内各处室、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市金融信息监测中心):
根据省委改革办《关于开展需要在我省暂时调整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条款梳理工作的通知》(浙改办〔2019〕8号)及市政府有关开展涉行政许可(审批)、税收征管、营商环境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办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
对《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甬金办〔2008〕4号)等3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详见附件)。
附件:宁波市金融办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宁波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
附件:宁波市金融办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序号 | 文件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 甬金办〔2008〕4号 |
2 | 关于印发《鼓励股权投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甬金办〔2008〕9号 |
3 | 关于做好金融保障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意见 | 甬金办〔2008〕14号 |
4 | 关于金融支持拓市场促调整保增长的若干意见 | 甬金办〔2009〕5号 |
5 | 关于加强金融创新服务建筑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 甬金办〔2009〕13号 |
6 | 关于印发《证券机构在甬投资银行业务工作情况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 | 甬金办〔2009〕16号 |
7 | 关于印发《宁波市企业上市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甬金办〔2011〕15号 |
8 | 关于印发2012年度宁波市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考评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 | 甬金办〔2012〕11号 |
9 | 关于印发《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年度评价办法》的通知 | 甬金办〔2012〕20号 |
10 | 关于印发《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同城设立分支机构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甬金办〔2012〕21号 |
11 | 关于做好股权投资类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 甬金办〔2012〕27号 |
12 |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发展的通知 | 甬金办〔2012〕38号 |
13 | 关于印发《宁波市企业直接融资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甬金办〔2012〕43号 |
14 | 关于印发宁波市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甬金办〔2012〕45号 |
15 | 关于印发宁波市金融服务业年度考评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甬金办〔2013〕4号 |
16 | 关于做好融资租赁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 甬金办〔2013〕8号 |
17 | 关于印发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甬金办〔2013〕13号 |
18 | 关于印发宁波市融资租赁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甬金办〔2013〕14号 |
19 | 关于印发宁波市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甬金办〔2013〕25号 |
20 | 关于印发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专职监管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 甬金办〔2013〕32号 |
21 | 关于金融支持宁波市外贸实力效益工程的通知 | 甬金办〔2014〕6号 |
22 | 关于印发宁波市金融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甬金办〔2014〕7号 |
23 | 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助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 甬金办〔2014〕58号 |
24 | 关于印发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甬金办〔2015〕38号 |
25 | 关于印发宁波市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和上市公司兼并重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甬金办〔2015〕43号 |
26 | 关于印发宁波市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甬金办〔2015〕47号 |
27 | 关于印发宁波市融资租赁企业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甬金办〔2015〕49号 |
28 | 关于印发宁波市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考评奖励办法的通知 | 甬金办〔2015〕50号 |
29 |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 甬金办〔2015〕51号 |
30 | 关于印发宁波市金融服务业年度考评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甬金办〔2015〕53号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
2、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的公告
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4、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关联申报与同期资料准备的友情提示
5、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