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4-03  生效日期:2023-04-03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加强资产评估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行业公信力,根据《证券法》《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起草了《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自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自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中评协办〔2023〕13号)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资产评估机构认真组织学习,积极提出反馈意见,将反馈意见整理汇总后于2023年4月18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电子邮箱。
联系人:李熙恒
联系电话:075523947203
电子邮箱:shenzhenpinggu@163.com
附件:
附件1.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自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关于《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自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4月3日
1、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市会计师事务所科学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建省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