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4-03  生效日期:2023-04-03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从2023年4月6日起,我委新核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及注册执业证书实行电子证书,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行范围
我委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实行电子证书。
二、证书样式
电子证书以加盖“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勘察设计审批专用章”电子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载体,规格为A4版,不设正副本。电子证书均附验证二维码。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包含企业名称、详细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济性质、证书编号、有效期、资质类别及等级等基本信息;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包含证书编号、证书等级、单位名称、承担业务范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期限等基本信息;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包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注册编号、聘用单位、注册有效期、个人照片、个人签名等基本信息。证书样式详见附件。
三、使用规则
(一)申请及核发
自2023年4月6日起,申请我市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城乡规划编制企业资质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行政许可事项(含变更、延续等事项),通过审批后均核发电子证书,原纸质证书同时作废。我委不再制发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企业已取得的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二)查询验证
1.官方网站验证。通过“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官网的“业务频道”中“勘察设计”栏目进行查询验证。
2.二维码验证。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移动应用,扫描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即可查看资质、注册状态和相关详细信息。
四、监督管理
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办理变更业务,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并重新生成电子证书;企业资质被注销的,将移出电子证照系统。
企业和个人应妥善保管电子证书,防范被其他单位和个人冒用和篡改。电子证书或二维码扫描显示信息与官方网站信息不一致的,一律视为伪造。任何单位、企业或个人伪造、篡改电子证书的,电子证书一律无效,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
附件1:工程勘察资质电子证书样式
附件2:工程设计资质电子证书样式
附件3: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电子证书样式
附件4: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电子证书样式
2、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7年)》
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处理的意见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