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4-29  生效日期:2023-04-29
沪税发〔2023〕43号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长三角医疗器械产业发展促进会等64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2023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23年4月25日
5、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第3号(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