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4-24  生效日期:2023-04-24
沪科合〔2023〕10号
各在沪研究开发机构、各高等学校、三级医疗机构: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区〔2023〕4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上海市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操作细则(试行)》等相关内容,现就报送202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主体
市属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研究开发机构、市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从事卫生科研活动的三级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格式报送本单位202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中央在本市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三级医疗机构应将其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年度书面报告抄送市科技、教育、卫生部门。
二、报送时间
1.网上填报起止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22日。
2.纸质版报告报送截止日期:2023年5月31日。
三、报送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完成本单位202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网上填报工作,并将系统填报生成的正式版年度报告打印盖章后,一式四份报送(抄送)市科委、市教委或市卫生健康委。无相关转化活动的单位应主动以纸质方式声明。
四、报送地址
1.研究开发机构报送至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地址:钦州路100号1号楼401室。
2.高等学校报送至市高校科技发展中心,地址:宝山路251号甲506室。
3.医疗机构报送至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地址:建国西路602号科研管理事务部。
五、联系方式
市科委戚璐雯/李 畅64839009/23112495
市财政局 周尊丽 54679568-13066
市教委孙 静/郑金聪56627214/23116742
市卫生健康委 张蕴伟/陆雯娉33262083/23117979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
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关于转发促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
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公告
5、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州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广州市高端班] 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