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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加快推进金融街资产管理高地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7  生效日期:2023-05-17

阅读量:253 次      来源: 北京金融街服务局     

为持续强化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西城区“十四五”时期金融业发展规划》,着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资产管理产业高地,北京金融街服务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金融街资产管理高地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

依据有关规定,现就该实施方案进行预公开,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预公开时间:2023年5月17日-2023年6月15日。意见反馈采用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于6月15日下午17:00前反馈至北京金融街服务局。所提意见或建议应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个人提交的意见反馈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公众应在公示期内,按照公示要求的方式,提交反馈意见和建议,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无意见,我局将对此事项不再重复征求意见。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6022052

2.电子邮箱:guihuachu@bjxch.gov.cn

3.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B座601(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4.登录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jxch.gov.cn/)在“政务公开”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金融街服务局

2023年5月17日

附件1:

关于加快推进金融街资产管理高地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决策部署,持续加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关于推进北京全球财富管理中心建设的意见》《关于服务保障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的意见》(京西发〔2022〕13 号)《北京市西城区“十四五”时期金融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金融管理中心资产管理高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之路,促进资产管理行业守正创新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需要和居民日益增长的资产配置需求,持续提升金融街在全球的资源配置能力,加快建设与大国经济实力和国际地位相适应的中国特色国家金融管理中心,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金融力量。

(二)基本原则

对标国际,凸显特色。结合实际,学习借鉴全球先进资产管理中心和国内资产管理发达地区有益经验,博采众长,打造具有国家金融管理中心鲜明特色的全球资产管理产业高地。

创新引领,聚集发展。依托“两区”建设,加强金融扩大开放政策先行先试,推动产业创新、监管创新、服务创新和政策创新,以创新促发展。

夯实基础,塑造品牌。加强资产管理机构培育、引进,完善资产管理行业法治、信用、技术等服务配套,充分发挥金融街论坛平台作用,擦亮金融街资产管理品牌,扩大全球影响力。

市场引领,做优服务。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集聚资产管理行业各类要素。持续优化“双管家”服务,做优“五大平台”,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行稳致远,守正创新。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积极引导资产管理机构守正创新、合规经营。

(三)发展目标

力争用三年时间,把金融街建设成为资管机构聚集、金融人才荟萃、产业生态完备、开放水平高、创新活力迸发、营商环境一流的全球资产管理产业高地。到2025年,金融街地区资管机构管理资产规模超过20万亿元,资产管理产业优势更加突出。

——积极吸引专业化、国际化、创新型资产管理机构和国内外优秀资产管理人才,打造资产管理机构和人才聚集的高地。

——构建市场与监管良性互动,资产管理与金融科技有机融合,打造引领资产管理产品和服务守正创新的高地。

——提高金融市场和资产管理行业开放水平,形成跨境金融资源配置的中心节点,打造全球金融市场与资金交汇的高地。

——加强政策支持,做优“双管家”服务,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行业自律、金融监管、政府服务的合力作用,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高地。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完善多元化资管机构体系

1.引进和培育优质资产管理机构。积极引进银行理财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及其专业资管子公司。加快构建集融资、投资、运作、管理于一体,涵盖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等领域的资产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金融街服务局)

2.鼓励支持国际资产管理机构发展。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在金融街设立独资或合资资产管理机构。鼓励外资主权基金、捐赠基金、养老金管理、家族信托、私人银行等资产管理机构在金融街设立代表处。支持境外央行(货币当局)和其他官方储备管理机构、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在金融街设立全球或区域资金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金融街服务局)

3.构建完备的专业服务机构体系。加快培育引进国际一流的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信用评级、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鼓励基金登记、估值核算、基金评价、咨询资讯、托管等领域第三方独立服务机构发展。按照专项支持政策对服务贡献大的专业服务机构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4.打造北京证券交易所生态圈。提升北京证券交易所聚集效应,丰富资本市场参与主体,支持鼓励更多上市公司、资管机构、券商、专业服务机构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和布局业务。鼓励证券服务机构积极申请与服务北京证券交易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相关的新型机构牌照,打造深耕中小企业资本市场服务的特色中介体系。进一步优化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数量结构,引导公募基金、私募机构、QFII等加大投资力度,拓展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投资渠道。

(责任单位:金融街服务局)

(二)建设多元化资管产品和服务体系

5.支持北京证券交易所丰富产品市场。支持北京证券交易所加快政府债二级市场建设,推出公开发行可转债,探索推出ETF等交易所上市基金产品,加快构建包含股票、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品种的多元化产品体系。鼓励公募基金管理公司、银行理财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子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发起设立可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的产品。

(责任单位:金融街服务局)

6.支持资管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参与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鼓励资管机构加快布局权益类投资、固定收益类投资与另类投资,实现从公开市场到非公开市场的各主要资产类别的全覆盖。支持优质机构发起设立公募 REITs,开展REITs业务,支持优质公募 REITs 基金管理人发展,把金融街打造成全国REITs产品发行交易首选地。支持和促进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开展债券市场互联互通,鼓励银行参与交易所债券投资。

(责任单位:金融街服务局)

7.支持资管机构提升绿色投资能力。积极引进和培育碳资产管理机构和专业投资者参与碳市场交易。鼓励资产管理机构加强ESG产品研发。支持资产管理机构探索开发碳交易产品,依法合规开展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绿色债券、绿色股权投融资等业务。发挥金融街智库作用,研究发展绿色股票指数、绿色债券指数以及相关投资产品。

(责任单位:金融街服务局、金融街研究院)

8.支持资管机构参与养老金“第三支柱”。支持金融机构发展养老储蓄存款、养老理财和基金、专属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专业养老产品。鼓励资管机构加强投研能力及机构间的合作。推动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机构受托管理保险等长期资金,创新资产管理品种,支持长期投资。支持在京信托机构开展养老信托、保险金信托等创新业务。支持国际知名养老金管理机构在我国法律框架下开展试点,完善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责任单位:金融街服务局)

9.支持资管机构赋能科技创新。落实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类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基金投资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鼓励银行理财、券商、保险资管、信托公司及专业化第三方资管机构等市场主体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参与受让北京股权交易中心份额转让试点转让的优质基金份额,拓宽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退出渠道。完善1+N+P融资对接机制,搭建资管机构与科创企业交流平台。支持商业银行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出资创业投资基金、政府产业投资基金。鼓励保险资金设立服务国家科技战略专项基金或其他支持科技发展母基金。

(责任单位:金融街服务局)

(三)提升资产管理双向开放水平

10.推动金融扩大开放先行试点。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支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QFII、RQFII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鼓励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推进QFLP试点机构开展境内非上市公司股权、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和夹层基金、特殊资产、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等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申请QDLP试点资质。支持QDLP试点机构投资境外私募基金和非上市企业股权及债权、证券市场、大宗商品、金融衍生品等领域。支持外资资管机构申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WFOE PFM)试点资质,探索推动用一个主体开展QDLP、WFOE PFM等业务。支持优质机构和企业申请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QDIE)、跨境收益互换(TRS)等业务资质,拓展海外市场投资渠道。

(责任单位:金融街服务局、区商务局)

11.促进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支持资产管理机构广泛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开发多元化交易服务和风险对冲工具,把金融街打造成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先行区。配合金融监管部门扩大本外币一体化跨境资金池试点范围,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账户试点和本外币一体化业务试点。支持驻区金融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金融产品创新,开展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等业务。深入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协助推进数字人民币跨境应用,加快在金融街及周边区域建设北京市数字人民币示范街区,拓展智能金融及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建立健全资管管理机构“走出去”服务体系,鼓励驻区资产管理机构在境外设立、收购和参股资产管理机构。

(责任单位:金融街服务局、区科信局)

(四)服务资产管理基础设施发展

12.服务保障金融基础设施安全运行。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基础设施机构完善金融应急能力体系建设,强化保障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功能。全力服务保障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展。落实支持北京证券交易所专项政策,发挥好“全国股转系统 北京证券交易所金融街服务基地”作用,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建设。积极引进金融科技、跨境清算、供应链金融、征信与信用等新设国家金融基础设施机构在金融街落地。

(责任单位:金融街服务局、金融街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13.支持保障行业组织规范发展。服务保障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等国际组织和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全国性金融行业协会发展,充分发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北京金融街合作发展理事会资管专委会、北京资产管理协会等金融行业协会自律作用,不断强化行业引导、自律规范、创新服务、标准研究、行业交流等功能,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联合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推动完善资产管理行业标准体系,提高估值、核算、评价、征信、信息系统等中后台技术标准,持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金融街服务局)

14.加强资管行业法治信用建设。服务保障北京金融法院发展,有效发挥司法规范、金融审判职能,构建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的资产管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制定涉外资产管理案件审判指引,加强资产管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支持资产管理机构使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证监会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加强行政、司法部门资产管理领域相关数据信息交换共享。

(责任单位:金融街服务局、区司法局)

(五)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15.加强资产管理行业政策支持。将经认定的资产管理机构、知名国际资管机构代表处和专业服务机构等纳入《北京市西城区加快现代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西城区关于在金融街落实金融业扩大开放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西城区域)建设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扶持范围,在机构开办、人才引进、租购办公用房等方面予以支持。优化资产管理机构登记注册、变更等流程,不断提升企业开办运营便利,支持资管机构在金融街聚集发展。

(责任单位:金融街服务局、西城园管委会、区市场监管局、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区税务局、金融街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16.加强资产管理人才服务保障。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对资产管理行业人才在落户、工作居住证办理、子女入学、人才公寓等方面提供便利。对经认定的国内重点资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业务骨干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和综合服务支持,给予知名外资资管机构优秀金融人才奖励。在国家相关部门支持,推动金融街在国际资产管理人才从业准入、跨境履职等方面开展先行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人才经备案后,其境外从业经历视同国内从业经历。

(责任单位:金融街服务局、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区房管局、金融街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17.搭建金融监管部门与资管机构交流平台。依托金融街论坛,举办资管主题相关论坛板块、金融街资产管理峰会、专业闭门研讨会,搭建金融监管部门与资管机构、专业服务机构、实体企业间的沟通交流平台,打造金融监管部门与资管机构的专属第三空间,建立金融监管部门听取资管机构意见建议的常态化交流机制。加强与国内外资产管理中心城市交流交往。充分发挥北京金融街合作发展理事会资管专委会沟通与交流合作平台作用,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充分发挥金融街智库作用,加强资产管理行业研究,编制发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报告。

(责任单位:金融街服务局、金融街研究院)

18.强化行业监管和投资者教育。进一步完善防非处非机制,完善“三位一体”监测预警平台,加强对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字样企业的进行定期监测。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统筹协调,共同加强对跨行业跨市场业务的风险防范与处置。坚决打击假借资产管理名义的非法金融活动和非法集资。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守住人民钱袋子,联合驻区金融机构广泛开展金融理财知识宣传,强化居民资产管理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

(责任单位:金融街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强化组织保障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协调

将资产管理高地建设纳入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工作范畴。有效落实金融街党工委工作职责,依托“聚力·金融街”平台,持续优化“双管家”服务,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形成合力,打造党建引领与资产管理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的发展模式。针对区域及机构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报告金融监管部门,及时开展政策会诊,推动制定相关支持政策,指导区域和机构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系统性难题。

(二)夯实人才基础,加强智力支持

加强人才引进支持,广泛吸纳熟悉开放工作,具有专业背景,特别是具有海外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任职或担任特聘专家,探索开展聘任制等市场化用人机制。

(三)开展监测分析,加强监督考核

定期开展金融街区域资产管理行业形势分析,精准掌握行业运行动态,进一步提高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对照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加强监督考核,务求工作实效。

附件2:

关于《加快推进金融街资产管理高地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起草说明

为持续强化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西城区“十四五”时期金融业发展规划》,着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资产管理产业高地,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金融街资产管理高地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

一、起草过程

为更好开展三年行动方案制定工作,广泛征求驻区金融机构意见,邀请12家重点资管机构召开研讨会,会诊资管行业在政策支持、人才需求、沟通对接、营商环境等方面面临的痛点和需求。同时,在征求区相关部门意见后,开展了多轮讨论修改,最终形成《关于加快推进金融街资产管理高地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特点和内容

(一)主要特点

对标国际,凸显特色。结合实际,学习借鉴全球先进资产管理中心和国内资产管理发达地区有益经验,博采众长,打造具有国家金融管理中心鲜明特色的全球资产管理产业高地。

创新引领,聚集发展。依托“两区”建设,加强金融扩大开放政策先行先试,推动产业创新、监管创新、服务创新和政策创新,以创新促发展。

夯实基础,塑造品牌。加强资产管理机构培育、引进,完善资产管理行业法治、信用、技术等服务配套,充分发挥金融街论坛平台作用,擦亮金融街资产管理品牌,扩大全球影响力。

市场引领,做优服务。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集聚资产管理行业各类要素。持续优化“双管家”服务,做优“五大平台”,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行稳致远,守正创新。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积极引导资产管理机构守正创新、合规经营。

(二)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方案提出了主要目标:力争用三年时间,把金融街建设成为资管机构聚集、金融人才荟萃、产业生态完备、开放水平高、创新活力迸发、营商环境一流的全球资产管理产业高地。到2025年,金融街地区资管机构管理资产规模超过20万亿元,资产管理产业优势更加突出。围绕主要目标提出了完善多元化资管机构体系、建设多元化资管产品和服务体系、提升资产管理双向开放水平、服务资产管理基础设施发展、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等五个方面重点任务。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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