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5-18  生效日期:2023-05-18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优化营商环境,我局拟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杭州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及解读(征求意见稿)。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相关规定,现于2023年5月18日至5月24日在国家税务总局杭州税务局网站对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纳税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杭州税务局网站阅读上述文件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和建议。(电子邮箱:hlgod88@163.com)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税务局
2023年5月18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征求意见稿)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相关规定,我局对现行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制定必要性
税务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必要根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助于完善税法体系,规范税务机关行政执法,便于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变化情况。因此,我局结合法律法规变化,持续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发布。
三、主要内容
本公告全文废止税务规范性文件2件。
1、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
2、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引育高能级主体构建充满活力的产业生态若干措施》的通知
5、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可再生电力合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