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务法规
  2. 涉税争议解决
  3. 商城
  4. 工具
  5. 芥末市场

关于2021年度-2023年度和2022年度-2024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30  生效日期:2023-05-30

阅读量:190 次      来源: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税函〔2021〕1号)有关要求,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对2021年度-2023年度和2022年度-2024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进行了确认,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5月30日至6月3日(共5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省民政厅020-85950994;省财政厅020-83170305;省税务局020-37990495)

附件:2021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2024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示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

2023年5月30日

2021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2024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示.doc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最新法规推荐:

1、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7年)》

2、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处理的意见

3、我国支持制造业发展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4、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5、便利境外机构享受有关税收的协定优惠操作指引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