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6-02  生效日期:2023-06-02
尊敬纳税人、缴费人: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纪委监委关于“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的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在创建“清风窗口”工作中,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指南》和《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常用功能指引》,创新编制了《自然人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全力提升办税缴费智能化、便利化、规范化服务水平,倾力打造风清气正的税收营商环境。
今后,您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契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业务时,可以按照《自然人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直接扫描对应业务的二维码,“按图索骥”就能自行完成办理啦。
点击下方链接,请您收藏好《自然人办事不找关系指南》!
附件:自然人办事不找关系指南.doc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2023年6月2日
2、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7年)》
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处理的意见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