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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电子税务局系统2023年5月功能优化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6-09  生效日期:2023-06-09

阅读量:498 次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所属分类: 发票

所属分类: 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通告2023年第6号

为拓展和完善“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缴费人,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于2023年5月对电子税务局系统的部分功能进行了调整和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此次调整优化主要涉及跨省(市)迁移涉税事项报告、代开免税农产品增值税普通发票、企业所得税申报税收政策风险提示、增值税留抵退税提示、部分电子资料上传、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及网签三方协议6个项目。具体调整优化内容详见附件。

如有疑问,请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办税页面右下角“在线咨询”功能进行咨询或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特此通告。

附件: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系统2023年5月功能优化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3年6月9日

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系统

2023年5月功能优化内容

一、新增“跨省(市)迁移涉税事项报告”功能

新增电子税务局“跨省(市)迁移涉税事项报告”功能,纳税人因住所、主要经营场所变化需要变更主管税务机关,且属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迁移的,可通过该功能向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填报《跨省(市)迁移涉税事项报告表》。

二、新增“代开免税农产品增值税普通发票”功能

新增电子税务局“代开免税农产品增值税普通发票”功能,提示纳税人可通过访问“农品慧”农委官方公众号办理代开业务。

三、新增企业所得税申报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

新增电子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月季度申报业务时,可点击使用“风险提示服务”。系统对纳税人进行相关风险提示,并对风险信息中的“检查表单”提供表单跳转功能,可快速跳转定位至主要检查申报表,同时提供风险结果导出功能,供纳税人查看参考。

四、调整增值税留抵退税相关提示

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时,系统将在提示申报成功前校验纳税人是否符合留抵退税条件。若是,则对纳税人进行提示,纳税人可以选择“符合条件,立即申请留抵退税”、“符合条件,暂不申请留抵退税”或“不符合条件,不申请留抵退税”。

若纳税人选择“符合条件,立即申请留抵退税”,系统提供“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功能跳转链接;若纳税人选择“符合条件,暂不申请留抵退税”,则系统提供选项供纳税人选择具体原因,并弹出相应提示。

五、调整部分电子资料上传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原油天然气增值税申报、建筑业项目报告业务时,取消相关电子资料上传要求,系统不再显示资料上传页面。

六、优化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网签三方协议功能

个体工商户纳税人若无存款账号信息,进入电子税务局“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功能后,则系统对其“账户名称”信息栏提供下拉框选项: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名称、个体工商户法人姓名,默认为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名称,可手工选择法人姓名。

个体工商户纳税人若无存款账号信息,进入电子税务局“网签三方协议”主界面后,系统对其“缴款账户名称”信息栏提供下拉框选择: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名称、法人姓名,默认为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名称,可手工选择法人姓名。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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