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7-03  生效日期:2023-07-03
粤科公告〔2023〕33号
为营造最优的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强化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支撑,建设更高水平科技创新强省,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省人大立法工作安排,我厅牵头起草了《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征求意见稿)》。按照立法程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于2023年7月1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kjt_heliang@gd.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510033)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7月3日
附件:
1.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征求意见稿)
2.《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1、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市会计师事务所科学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建省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