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7-03  生效日期:2023-07-03
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相关工作部署,积极支持港澳医疗机构在前海集聚发展,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0〕3号)规定,围绕深港合作并结合前海实际,我局联合深圳市卫生健康委研究起草了《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港澳医疗机构集聚发展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为使政策内容更加科学合理,现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7月12日结束前通过下方评论区或发邮件至zhangwj@qh.sz.gov.cn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3年7月3日
附件:
1.《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港澳医疗服务机构集聚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港澳医疗机构集聚发展支持办法》的起草说明
1.《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港澳医疗服务机构集聚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港澳医疗机构集聚发展支持办法》的起草说明.docx
1、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市会计师事务所科学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建省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