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7-07  生效日期:2023-07-07
为全面反映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包括省外会计师事务所在我省设立的分所)的发展水平,引导其提升专业素质和执业水平,激励会计师事务所做优做特和做专做精,提升社会公信力,促进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稳步发展,同时满足政府部门、投资者以及相关利益者和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有关信息的需求,我会根据《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修订)》(晋会协[2018]12号)的规定,对全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注册会计师人数、党群工作情况、获得荣誉称号、行业贡献、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处罚和惩戒等七个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并对山西省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50名相关信息进行了公示,现公示期满,予以公告。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7月7日
附件:山西省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50名信息
1、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的公告
2、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关联申报与同期资料准备的友情提示
4、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5、湖北省认定机构:关于取消武汉卓美哒科技有限公司等103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