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7-06  生效日期:2023-08-01
川办发〔2023〕2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四川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7月6日
附件:《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四川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1、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市会计师事务所科学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建省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