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务法规
  2. 涉税争议解决
  3. 工具
  4. 芥末市场

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和企业(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05  生效日期:2023-07-05     

阅读量:318 次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精神,以景德镇市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9880元为计算标准,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限额调整为2396元/月,企业(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限额调整为799元/月。

自2023年7月1日起(税款所属期)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税务局

2023年6月26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最新法规推荐:

1、国务院关于《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3、《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86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五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九批]

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5、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