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务法规
  2. 涉税争议解决
  3. 商城
  4. 工具
  5. 芥末市场

财政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43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7-17  生效日期:2023-07-17

阅读量:122 次      来源: 财政部     

财资环函〔2023〕14号

王建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库区)申报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有关情况

我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十三五”时期,中央财政启动实施了三批25个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其中,湖北长江三峡地区项目纳入“十三五”第一批支持范围,中央财政奖补20亿元,目前已经全部下达。

“十四五”时期,中央财政继续支持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由省级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申报,原则上每个省份申报一个项目。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竞争性评审公开择优确定支持项目,目前已完成全部项目选拔。湖北长江荆江段及洪湖纳入“十四五”第二批支持范围,中央财政奖补20亿元。

下一步,我部将加强对地方的工作指导,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并研究下一步工作方案。建议十堰市加强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积极争取省内指导支持,同时充分借鉴优秀工程项目案例经验,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相关工作。

二、关于十堰重点生态功能区项目支持情况

十堰市辖区丹江口水库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上游“水塔”,财政部高度重视相关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一是通过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予以支持。2008年中央财政设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优先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相关县市全部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增强相关县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引导其加强中线工程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2011年进一步加大对中线工程水源地转移支付力度,将相关县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费用缺口等作为特殊支出纳入转移支付测算。2020年考虑中线工程水源地实际贡献、因水源保护经济发展受限等因素,单独安排湖北1.5亿元用于提高中线工程水源地相关县市转移支付补助系数。2023年,加上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等其他补助,中央财政共下达湖北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64.36亿元,同比增长8.4%。二是通过水污染防治资金予以支持。2016—2022年安排十堰市水污染防治资金12.52亿元,支持实施丹江口库区天河入库河口段水生态修复、丹江口库区支流天河观音镇至河口段水生态修复、丹江口库区饮用水源地入库支流官山河(六里坪段)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工程项目,促进丹江口水库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三是支持实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2022年起,中央财政启动实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由省级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申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竞争性评审择优选拔项目。2023年,湖北省申报了“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区秦巴山东段-汉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实施范围包括丹江口水库区域。根据竞争性评审结果,湖北项目已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获得奖补资金3亿元,分三年下达。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

010-61965089

财政部

2023年6月23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最新法规推荐:

1、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市会计师事务所科学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建省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3、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4、关于开展2024年度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专项检查的通知

5、关​于优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有关要求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