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6-30  生效日期:2023-06-30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3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及核定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现公告如下:
废止《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及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成都市财政局公告2022年第1号)。
本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2023年6月30日
1、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市会计师事务所科学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建省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