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8-10  生效日期:2023-08-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税函〔2021〕1号)有关要求,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对我市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名单进行了确认,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0日至8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反馈。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市财政局3341990;市税务局3296608;市民政局3370843)
汕尾市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名单
汕尾市慈善会 汕尾市海陆新风慈善会 海丰县慈善会
汕尾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汕尾市民政局
2023年8月10日
1、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市会计师事务所科学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建省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