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9-19  生效日期:2023-09-19
依据省政府发布的《吉林省税收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79号),市税务局代市政府起草了《辽源市税费保障实施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参与及联系方式
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发表意见(注明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辽河大路589号)
联系电话:0437-5217836
电子邮箱:1062544175@qq.com
联系人:王晓东
公告截止日期:2023年10月19日
二、附件:辽源市税费保障实施办法.docx
1、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市会计师事务所科学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建省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