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0-08  生效日期:2023-10-08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和《关于本市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22〕14号)精神,促进本市会计师事务所提高职业责任风险意识,增强职业责任风险抵御能力,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于2011年起研究落实本市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集中投保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鉴于2019年市注协与中标供应商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即将到期,根据财政部和原保监会《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会〔2015〕13号)及《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集中投保实施办法》(沪会协〔2014〕42号),市注协拟启动新一轮集中投保供应商的遴选工作,选取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欢迎有资质的保险机构前来谈判:
一、项目名称: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
二、合格谈判响应方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或经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
2.设立机构满三年,具有丰富的承保、理赔职业责任保险的经验;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服务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
7.本次谈判接受共保联合体响应本项目。投标人可自由选择符合谈判资质的保险机构组成共保联合体响应本项目,共保联合体应由一家保险机构作为首席承保人。
三、谈判文件的领取:
1.时间:2023年10月9-17日
上午 9:00-11:30(北京时间)
下午 13:00-17:00(北京时间)
2. 地点: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徐汇区肇嘉浜路789号36楼)
四、领取谈判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书(原件)及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提供申请谈判人2023年5-7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
6.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7.组成共保联合体的保险机构应分别提供上述材料。
以上材料用A4纸复印,并加盖申请谈判人公章,装订成册。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谈判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谈判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10月23日(周一)9:00—17:00(北京时间)
超过截止时间递交或不按规定密封的谈判文件,市注协恕不接受。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由市注协另行通知
2.谈判地点: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市注协在2023年10月24日(周二)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所有响应谈判方,并确认正式谈判人。谈判当天,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谈判顺序。
七、其他事项:
因市注协与原中标供应商的合作框架协议于2023年12月1日到期,原中标供应商与本市会计师事务所的集中投保服务工作应以此为限。保险公司对此负有告知并履行义务。
八、业务咨询:
联系人:刘晨 电话:64225407 传真:64225717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10月8日
5、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第3号(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