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0-01-01  生效日期:2000-01-01
国税函〔2000〕1003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房产税征收范围的请示》(京地税地[2000]33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你市房产税的具体征税范围由你局根据条例规定和你市的行政区划划定。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应与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一致。
1、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引育高能级主体构建充满活力的产业生态若干措施》的通知
4、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可再生电力合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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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