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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职业责任保险投保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7  生效日期:2023-11-17

阅读量:158 次      来源: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浙注协〔2023〕169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职业责任保险集中投保实施办法(试行)》《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职业责任保险投保补贴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补贴办法》)的规定,现就2023年度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职业责任保险投保补贴(以下简称投保补贴)申请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保补贴年度

2023年度。

二、申请对象

符合《补贴办法》规定申请条件,已实际发生应归属于2023年度职业责任保险保费支出的事务所。

三、申请时间

2023年11月22至12月18日。

申请时间截止后,省注协秘书处将根据《补贴办法》的规定,经审核、汇总、公示、审批等程序,确定投保补贴事务所名单。请务必在申请期间内提交补贴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请、审批与发放

(一)申请

1.线上备案

(1)各事务所应当认真对照《补贴办法》的相关规定,登录“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职业责任保险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网址:http://indusplat.lcyunfu.com),在“保单备案”模块按要求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完成投保备案。

(2)投保备案材料,包括:保单、保费票据、保险合同(协议)。参加总所(含国际所)统保职业责任保险的事务所,还须提供由保险公司或总所出具的保险费分摊明细、支付凭证扫描(复印)件等资料。

2.提交申请

已完成线上投保备案的事务所,应通过服务平台的“补贴申请”模块核对可补贴金额,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

(二)审批

省注协秘书处负责审核事务所填报的投保补贴申请,并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事务所相关信息在省注协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提请省注协常务理事会审议。

(三)发放

省注协秘书处将根据常务理事会审查批准的最终结果组织投保补贴发放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

省注协会员管理部:颜韵华,电话:0571-85179130;技术支持服务:梁经理,电话:17706810176。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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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