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2-01  生效日期:2023-12-01
为促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在我省集聚发展,2020年12月省商务厅印发了《山东省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鲁设立地区总部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为适应形势发展,我们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山东省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鲁设立地区总部的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12月7日前反馈省商务厅。
联系人:姚铭明 0531-51763496
邮 箱:waizichu@shandong.cn
山东省商务厅
2023年12月1日
附件:山东省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鲁设立地区总部的办法(修订版)
1、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市会计师事务所科学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建省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