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1-15  生效日期:2023-11-15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及《宁波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甬财政发〔2018〕963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请对照文件要求,于2023年12月31日前报送资料至管理员处。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年13号).doc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表格.doc
2、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7年)》
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处理的意见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