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1-30  生效日期:2024-01-31
沪建房管联〔2024〕58号
为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本市住房限购政策事宜通知如下:
截至购房之日,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已满5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在外环以外区域(崇明区除外)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本通知自2024年1月31日起施行。
2024年1月30日
1、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市会计师事务所科学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建省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