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4-26  生效日期:2024-04-26
为进一步强化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的监管,证监会在《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基础上,制定《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faxingbu@csrc.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
中国证监会
2024年4月26日
相关附件:
附件1.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pdf
附件2.《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起草说明.pdf
1、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江门市2020年土地增值税工程造价核定扣除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附解读)
2、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附解读)
3、关于印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沈阳市司法局沈阳市律师协会关于刑事审判阶段为律师提供电子卷宗阅卷服务的实施意见》通知
5、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推荐2024年执业质量检查人员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